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外【2020】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方案。
一、事前审批制度
1.原则上,境外人员应尽量婉言谢绝来访,不主动邀请境外人员来访。特别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国家或地区的境外人员一律谢绝来访。
2.如因工作确实需要,必须进行来访事前审批。校内相关部门事先进行情况了解,负责初步审核。对于未满足入境后14天医学隔离观察的境外人员,一律谢绝入校。对于满足该条件、无接触史(无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且身体无异常(咳嗽、发烧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的境外人员,由相关部门填表申请备案(表格见附件1),审批通过后方可同意其来访。
二、严把校门关口
1.经事先批准来访的境外人员,由相关部门选派专人接待,接待人员出具审批表到校门口接待并协助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2.境外来访人员须出示护照等,并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
3.身份信息确认无误、体温测量不高于37.2度的境外人员方可由接待人员带入校内指定办公地点。
三、入校具体管控
1.实行“人盯人”管理,境外来访人员由相关部门选派专人负责全程接待,接待人员全程紧跟引导,时时把握境外来访人员动态。
2.尽量将接洽范围控制在固定同一办公区域,高效率交流,避免长时间逗留校内,无关工作人员及学生不参与接洽事宜。
3.尽量取消校园实地参观,以视频或PPT等形式替代,向境外来访人员介绍校园实况。若确实需要实地参观,应避开上下课高峰期,避免境外来访人员到学生人流量大的场所如教学楼或学生宿舍等。
4.入校参访期间,境外来访人员需全程配套口罩,不在校内用餐及住宿。
四、应急处理措施
1.境外人员在参访期间如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2度)咳嗽、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症状,接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汇报,工作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发现境外来访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送至学校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校医进行初步研判,视情况送医或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送定点医院就诊。
3.立即对与其密切接触的师生等送至学校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4.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视情况而定,由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进行信息汇总,由党委办公室第一时间将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的境外人员姓名、性别、国籍或地区、联系方式、收治医院等情况信息上报至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及市外办等相关上级部门。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调查及后续相关工作等,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相关措施,严控疫情发展。
7.加强正面宣传,管控师生舆论,稳定校园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境外来访人员尽量不留餐留宿,如确实需要应安排至学校附近酒店(如金冠酒店)。
2.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接待条件受限,工作人员更应注重接待礼仪、人文关怀等,取得境外人员对于因疫情管控导致谢绝来访或接待不周等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境外人员来访审批表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境外人员来访审批表 | ||||
来访人员姓名 | 性别 | 证件号 | 单位 | 国家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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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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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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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时间 | 2020年 月 日 时至 日 时 | |||
接洽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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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审核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审核意见 |
部门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意见 |
防控疫情工作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原则上同一时间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来人人数不超过5人。
2.来访前必须严格把关,切实落实情况了解。
3.证件号:如护照、通行证号等。
4.本表一式两份,申请部门及对外交流合作处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