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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更新时间:2023-11-02 11:47:17 浏览次数:744】

          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一位校级领导分管,其他校级领导在处理其分管业务遇有涉外事务时,需与分管院领导沟通,正确执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政策。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是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拟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行使涉外工作的管理职能;协调全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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